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016013527M/2023-0004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号 | 咸政教师字〔2023〕101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教〔2023〕1号)转发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名师名家培育工作是提质我市校长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也是造就陕西省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的重要抓手,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地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分层分类、有序有效培养,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搭建平台,强化培养。市教育局持续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给予经费支持,保障个人及团队成长提升需求和各类活动的开展。及时将省级骨干教师纳入市级教师培养序列,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课题研究、送教下乡、选优树模等各项活动,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咸阳名师名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壮大后辈培养力量,推动全市教师专业能力和素养提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关注能力出众和具有潜质的教师,主动搭建成长平台,提供学习研修机会,委托教改课题研究,组织帮扶送教活动,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增强职业成就感、荣誉感和幸福感,不断在学习和实践中凝练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
三、大力宣传,做好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对优秀教师和校园长大力宣传推介,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要为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培育培养工作提供充足的政策和时间保障,为引领我市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咸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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