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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 2025-04-01 11:25:00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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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咸阳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咸阳市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依法治教,推进法治建设落地生根

(一)抓学习,端正育人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委会、全干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机关、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提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校能力水平。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基本内容,指导和推动工作,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内涵,提升办学水平。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指导中小学发挥课堂主阵地和教材主渠道作用,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按照高中“思想政治”、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关要求,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落小。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全体教师围绕“教风、学风、作风”等方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重点解决教师层面能力不足、本领恐慌、职业倦怠、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学生层面解决法治纪律、习惯养成、日常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纪律安全集中教育,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有效融入教育教学管理。

(三)抓队伍,夯实质量根基。把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内容。坚持师德为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坚持正面宣传与专项治理两手抓。扎实开展教育领域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夯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校园长主体责任、干部校长教师直接责任。开展咸阳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出台招生纪律“10个严禁”和规范办学“8项承诺”,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曝光处罚力度,强化震慑效应。

(四)抓安全,守好发展底线。始终坚持“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的底线思维,深入学习宣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坚持“13530”安全教育模式,扎实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等“五大”行动,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段、重点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等进行专项和综合检查。

二、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积极构建普法教育平台。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责任清单管理。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交易、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法治第一课”“法治安全教育周”等法治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学校”“红领巾法学院”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以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选聘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治报告会”等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

(三)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进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政策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运用政务公开专区及官网、官微等平台,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报、网、端、微、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通过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多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三、多措并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质效。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开展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中小学校服选用等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执法。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方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依法持续规范民办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扎实开展年度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27所市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并公开结果。紧抓关键环节,对市批民办学校《章程》校长、法人等决策机构信息全面摸排,审核备案。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部分民办学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坚持校外培训机构“五限五抓五防”治理举措,开展“十化达标”创建行动,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无证无照、众筹私教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联合执法。公布“黑白”名单,通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典型案例3期,形成有效震慑。

(三)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夯实属地责任,推进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沟通机制,畅通群众对教育工作诉求渠道,及时做好义务段招生、教师待遇落实、师德师风、安全维稳等信访接访、息访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满意度回访制等“五项制度”,依法办理办理省信访平台、市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类平台网名留言,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到访,回应群众诉求。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持续抓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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