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效,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培训,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案例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12月21日,秦都区教育局在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发现,位于中宏大厦1601室,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并作出处罚3024元的行政决定。
案例二
2026年1月11日,秦都区教育局接12345平台转来投诉,位于国棉二厂西侧商务楼316室,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并作出处罚3000元的行政决定。
案例三
2026年1月11日,秦都区教育局接12345平台转来投诉,位于国棉二厂西侧商务楼312、314、308室,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并作出处罚3150元的行政决定。
案例四
2026年2月10日,兴平市教育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西吴街道中银富登银行后排的英才托管中心,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并作出处罚2000元的行政决定。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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