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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 2024-05-10 10:10:00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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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527M/2024-00044 主题分类 教育
文号 咸政教报字〔2024〕114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类型:B

咸政教报字〔2024〕114号

签发人:丁收卫

贠瑞霞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稳定脱贫地区教师队伍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衷心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宝贵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加大乡村教师招聘力度

近年来,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持续开展教师招聘并逐步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自2022年起,先后将彬州、兴平、泾阳纳入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县。2023年,我市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1335 人(其中乡镇教师约760名,约占招聘总人数的56%),特岗教师招聘236人,充实了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的教师总量,优化教师学科、年龄结构,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此外,通过“国家级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专项(简称“地方优师专项”),为定向就业县(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培养了一批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高素质师资,为乡村教育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二、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一是落实乡镇工作补贴。除秦都区和渭城区外,我市其余11个县市区均根据学校偏远程度科学制定补贴标准,按照550元+30X新标准发放。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22〕166号),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永寿、长武、旬邑、淳化等四个脱贫县继续实施生活补助政策基础上,将我市其余县市区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人月均发放不低于400元标准,乡村教师待遇得到显著提高。

三、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交流

一是持续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以乡村薄弱端短缺学科为主,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二是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联合市级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教字〔2023〕5号)。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归口管理,着力解决城镇师资不足和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均衡优化配置。三是积极开展西安—咸阳教育一体化发展。选派农村教师、校长在西安优质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跟岗学习和挂职锻炼,共享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四是开展“国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涵盖全部学段学科,联合咸阳师范学院,提升教师“转岗”培训精准度。2023年组织参加国培3102人次,省培11820人次。五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教师实施信息技术2.0培训,让乡村教师了解先进教育理念,提升个人能力水平,促进乡村教学质量发展。

今后,我们将从政策、制度、投资建设等方面持续向乡村教育倾斜,进一步加大师资配置和优秀教师补充力度,畅通职称评聘、晋升发展,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困惑,不断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切实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发展优先战略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也期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以上答复妥否,请提出宝贵意见。



咸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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