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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 2023-05-08 09:30:00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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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016013527M/2023-00077 主题分类 教育
文号 咸政教报字〔2023〕113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类型:B

咸政教报字〔2023〕113号

签发人:丁收卫

马烨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中对目前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看得很准,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我们启发很大,与我们发展乡村教育的想法和措施不谋而合。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我市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保障。针对这一问题,这些年来我们也做了不少的工作:

一、科学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布局规划

“十四五”以来,我市在制定印发的《咸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专门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布局规划做出安排部署,大力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个乡镇拥有一所乡镇寄宿制学校。自2021年以来,我市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基础上,加大了“两类学校”建设,要求每个县市区每年重点建设2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提升。近几年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1.01亿元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66所,新建、改扩建校舍6.98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1.94万平方米,建设体育运动场地4.67万平方米。

二、加大对乡村教育经费的投入

在国家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再增加200元;对不足100人的乡村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按每生每年60元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同时,不断建议中省调研和调整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比例,使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在不断提标的基础上,县级配套资金比例逐渐减少,初中和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配套均由原来的生均171元减少到85.5元。并要求各级财政在农村教育投入上减比不减量,做到财政对教育投入逐年增长,避免出现挤出效应。

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免费师范生、应届大学生招录力度,推进乡村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要求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20%。二是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要求各县市区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收入水平。三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开展评选“最美乡村教师”等活动,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获得感。四是强化乡村教师培训。多渠道筹措乡村教师培训经费,市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教师培训专款,县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100万元培训专款,落实乡村教师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指导各县市充分利用扶贫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寄宿制学校教师编制配备,加强生活教师培训,做好寄宿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医疗卫生和生活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寄宿生在校生活条件。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承办科室:资金科


咸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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