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527M/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号 | 咸政教报字〔2024〕79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类型:B
咸政教报字〔2024〕79号
签发人:丁收卫
民建咸阳市委会:
你委在政协咸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教育公平发展的建议》收悉。《建议》指出的“城乡硬件设施配置不均衡、师资力量配置不均衡、生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提出的“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大基层教育经费投入”等三项建议也非常中肯。这些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并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中,着力推动落实。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学校布局。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适应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的工作思路,坚持兼顾全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市精心编制了《咸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前瞻性编制了《咸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与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持续优化调整布局,促进各类教育均衡有序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集中力量办好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幼儿园。乡镇原则上设置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公办中心小学和1所公办初级中学。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设置小学或教学点,独立建园或者设立分园。推进过程中,对农村学校、幼儿园布点进行适度调整,对老城区基础教育资源进行改建扩建,对新建区域和城乡结合部完善教育配套设施,坚持幼儿园、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职中优化配置,保证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城乡人口发展相适应。
(二)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2023年,全市投资4.08亿元,完成115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1.26亿元完成44所“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提升改造项目;投资1.2亿元实施75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市级下达资金1186万元,对农村薄弱学校按每校2.4万元实施补助。2024年,规划完成113所农村学校提升任务和11所“两类学校”改造任务,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目前,全市创建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校361所,达标率43.8%,超省标8.8个百分点。长武县、旬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和武功县、长武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通过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其他县市区正按规划谋划推进。
(三)依法落实政策,保障教育投入。认真督促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持续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服务投资的重点。市上每年都组织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教育投入保障职责,做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按照小学800元/人年、初中1000元/人年、特教6000元/人年的标准定额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补助标准再增加200元,对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60元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中等职业学校市级每生每年补助公用经费400元。坚持把改善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作为落实教育投入的重点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实现同步增长、同步提升。依法依规落实好教师各项政策性待遇,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北五县教师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学校偏远程度完善发放政策,实施分档奖补、考核发放、公示公开制度,目前全市受益教师达18386人。各县市区每年评选表彰在教育教学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教师珍惜职业荣誉,潜心教书育人。
(四)优化师资队伍,推进县管校聘。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以县为主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重点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资源不足等问题,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2023年共招聘教师2040人,其中事业单位招聘1641人、特岗教师招聘236人、高层次人才引进75人、优选公费师范生53人,优师计划35人。岗位设置重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科、短缺学科倾斜,缓解结构性矛盾。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树立“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鲜明机制导向,由编制部门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人社、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正教风、优学风”主题活动,在教研员、骨干教师、全体学科教师中,分层开展“五个一”系列研修活动,扎实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强师计划,2023年组织参加国培3102人次,省培11820人次,市培4395人次,助力教师专业成长。
(五)精准落实资助,职教助力就业。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做好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以及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的资助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应补尽补、应助尽助”。2023年全年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08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9522.92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7.7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530.30万元。举办2023年咸阳市校企合作人才供需洽谈会,市域23所院校与24家企业现场交流,推送职位110个,岗位14513个。圆满承办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被省政府授予创业就业先进集体。
(六)强化教育治理,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每年制定招生方案,结合县域生源分布变化情况,科学调整学区划分,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印发《规范民办教育工作要点》,对民办学校《章程》及理事会、监事会决策机构信息全面摸排,审核备案,每季度对全市民办学校数据变动情况动态跟踪。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鼓励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同优共进、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鼓励各县市区推陈出新,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借助西咸一体化融通域内外优质资源,整体提升教育质量。
当前,全市上下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优质均衡任重道远,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和质量提升不懈奋斗。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妥否,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咸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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