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527M/2024-0002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号 | 咸政教职字〔2024〕163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的通知》(陕教函〔2024〕719号)精神,现将2024年咸阳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列入招生资质名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对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招生等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程指导招生工作,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全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平稳顺利推进。
咸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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