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527M/2026-0000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咸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服务高效、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关于电子政务和网站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咸阳市教育局网站(主域名:http://jyj.xianyang.gov.cn)的规划、建设、运维、内容管理、安全防护及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 网站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咸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局网站管理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网站的整体规划、栏目设置、信息发布。
2.制定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值班读网等管理制度。
3.协调各科室(单位)提供内容保障。
4.负责网站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是网站内容保障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查”的原则,负责本科室(单位)业务相关栏目的信息采集、起草、报送和核实工作。
第三章 信息内容管理
第七条 网站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涵盖以下类别,具体内容可参考《咸阳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机构职能类:领导信息、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
政策法规类: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规划计划类:教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业务管理类:教育概况、统计信息、义务教育招生、人事招录、财务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
政务服务类: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指南、各类公示公告、便民查询服务(如中考中招信息)等。
互动交流类:对网民留言、咨询投诉的答复处理情况。
第八条 市教育局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流程如下:
1.信息采编由相关科室(单位)信息员负责信息起草与初步校对,同时填写咸阳市教育局信息(文件)公开审批单。各科室(单位)需发布的政策文件类信息,已标注公开的,不再重复审批。
2.科室(单位)负责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核对。
3.一般信息报业务分管局领导、宣传分管局领导审定签发。重要信息报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4.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发布。
第九条 对网站互动渠道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和咨询投诉,承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
第四章 运行与安全管理
第十条 市教育局网站的域名是(http://jyj.xianyang.gov.cn),并在首页显著位置展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第十一条 建立日常巡检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网站全天候可访问,杜绝错链、断链、错别字和栏目空置等问题。因技术升级等原因需暂停服务的,应提前发布公告。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后台管理账户权限管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被非法入侵。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各科室(单位)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站管理规范、网络安全知识等,提升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 对因信息审核不严、发布不及时、内容失实、泄密或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咸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咸阳市教育局信息(文件)公开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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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文件)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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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科室(单位)及信息员 |
报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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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栏目名称 |
要求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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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文件)提供科室(单位)意见 |
该信息准确真实,不涉密,提请网上发布。 审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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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审核
(业务分管领导) |
审签
(分管宣传领导) |
签发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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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科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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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人签字 |
信息发布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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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发布正式文件,已标注公开的,不再重复审批,直接网上公开,文件拟稿科室(单位)对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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