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B
咸政教报字〔2023〕98号
签发人:丁收卫
乔薏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村镇基层教师服务保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衷心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宝贵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待遇,积极落实各项津补贴:一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除秦都区和渭城区外,我市其余11个县市区均根据学校偏远程度科学制定补贴标准,分档实施,做到越偏远、越艰苦地区补助越高。自2020年起,按照550元+30X新标准全面发放。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22〕166号),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永寿、长武、旬邑、淳化等四个脱贫县继续实施生活补助政策基础上,将我市其余县市区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人月均发放不低于400元标准,乡村教师待遇得到显著提高。
二、加大乡村教师交流培训
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在职务(职称)评聘、薪酬福利、评优表彰、培训等方面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校长予以倾斜。把淳化县定为全省首批走教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5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交通补助。
扎实做好西安-咸阳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选派农村教师、校长在西安优质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跟岗学习和挂职锻炼。建立联盟学校,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大规模开展省市级教师培训,涵盖各个学段学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教师实施信息技术2.0培训,让乡村教师了解先进教育理念,提升个人能力水平,推进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发展。
三、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力度
将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农村学校作为改善教育硬件的重要领域。投资9000万元,完成47所村小和教学点“两类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偏远地区孩子上学及生活问题,让农村孩子“留得住、学得好”。
四、持续进行职称制度改革。
回应教师关切,按照“两分离”(即城乡分离、县际分离),“三倾斜”(向优秀教师、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四公开”(即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开展职称评审。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实行“两道轨并走”,城乡分开评审,互不占用指标,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接下来,我们将从政策、制度、投资方面持续向乡村教育倾斜,设立专岗专用的乡村高级教师职称岗位,激发教师长期坚守乡村教学一线积极性;加大“县管校聘”制度改革,增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自主权,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以上答复,妥否,请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科室:人事科
咸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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